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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起纠纷法官上门巡回审

发布时间:2020-02-27 18:26:07 阅读: 来源:落地镜厂家

讯 时近年关,2月15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深入辖区五显镇某村现场开庭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妻子共生育两个儿子,目前均已成家立户,家庭经济条件也都较好。2002年,原告妻子因病过世后,原告没有再婚,一直独自生活至今。为原告赡养的问题,两个儿子曾几次协商赡养方式,但最终由于对原告承包的责任地及责任山的分配耕种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的赡养问题得不到落实。年近八旬的原告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已不能完全自理,可其仍然独自一人生活,每月仅靠几十元的基本养老金维持。原告无奈之下将两个不肖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了解案件的症结所在,考虑到赡养问题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行动不便,遂决定巡回审理此案。庭审中,主审法官首先对两被告进行尊老、爱老、养老的思想教育工作,阐明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接着明确告知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通过对两被告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同意每人每月月底前给付赡养费300元给原告;原告要求跟随张小某生活,由张小某负责照料原告的日常生活饮食起居,被告张小某亦表示同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均露出满意和感激的笑容,并连声向法官道谢。(李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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